关于做好我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
作者:校工会 时间:2024-06-27 点击数:
各基层工会:
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,参与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。我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将于2024年8月下旬召开,为顺利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工作,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征集时间
1.代表个人提案:分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6月26日——7月15日,第二阶段7月16日——8月15日。
2.代表团集体提案:6月30日——大会召开前。
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、建议处理,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。
二、提案征集范围
1.有关建设国内一流研究应用型大学和学科建设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2.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3.有关学校科学研究、科技成果转化、科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4.有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5.有关民主政治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6.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。
三、提案的认定要求
1.提案应“一事一案”格式提出,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,多个方面的问题,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。
2.提案应包括案名、案由分析、建议或措施等内容。如表内填不下,可另附页。
3.提案可由本届正式代表提出,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。个人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,需有2名以上正式代表或3至5名教职工附议;不到规定人数不立为提案。
4.代表提交的提案需填写《征集提案表》文本一式二份,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阅合格后,予以立案。校工会网站有提案相关知识普及,可以登陆网站自行学习。
四、提案组织工作和有关要求
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、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,各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,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,积极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。
各基层工会要在本级党委领导下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,布置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。各单位对征集的提案汇总后要进行初审,保证提案的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,然后统一提交至校工会。
各代表团团长负责做好本团集体提案的组织工作,将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汇总并提交至校工会。在规定时间内,所有提案纸质版阜新校区交至校工会办公室(中和楼228),联系人:孙囡硕(61681),葫芦岛校区交至行政楼701,联系人:李大元(69881)。电子版发至邮箱:lngdghbgs@163.com。
附件: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代会征集提案表》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工会
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